根据此前公开征求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时所反馈的修改意见,我们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了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。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填写《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》(附件2),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。征求意见时间:2021年2月25日至3月26日联系电话:010-68205620电子邮件:SHIP@miit.gov.cn地 址: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船舶处邮 编:100804附件:1.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2.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****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2021年2月25日 附件1-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(二次征求意见稿).pdf《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(二次征求意见稿).doc附件2-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.docx